Bookmarks,在不同浏览器上可能有不同的名字,比如书签、收藏夹等等,是一个把网址存储到本地以便于以后快速访问的小功能,所有的现代浏览器都支持。

browser evolution

浏览器演化历史:http://www.evolutionoftheweb.com/#/evolution/

其实它早在第一代浏览器上就诞生了,不过那时候还叫作 Hotlists ——热门列表(如下图),在之后的进化过程中,厂商陆续给它做了增强,比如 Bookmarklets 支持运行 JavaScript,使得当前网页有了功能再延展的可能,像在优酷的 Flash 页面上调用 HTML5 播放器等;再比如集成了 RSS Feed 的 Live Bookmarks,让订阅和阅读网站内容更新变得尤其容易。

mosaic browser

Mosaic 浏览器:http://www.evolutionoftheweb.com/#/evolution/

如果把经由浏览器连接互联网的路径用时兴词——网络入口来归个类,粗略数了一下眼前的浏览器,这样的入口大致有 5 个:

  • 地址栏/搜索栏
  • 书签
  • 主页/起始页
  • 各种工具条
  • 集成服务,比如 Firefox 的 Pocket

每个人对工具的使用习惯可能完全不一样,也说不好哪一个入口更常用。书签,对于我个人来说,恐怕是除地址栏之外最重要的互联网入口了。地址栏还需要键盘输入或粘贴,而书签只需鼠标点一点。而起始页和工具条,由于成长于流氓林立的国内互联网,打开新系统的第一件事,就是禁用、封堵这一类的漏洞,防止他们钻空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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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fari 浏览器的「个人收藏」

如上图,在桌面端,许多应用我个人都倾向于 Web App,通过浏览器运行和管理,其中的好处,一言以蔽之,类似于微信小程序:数据在云端,无需安装,用完即走。上图这些应用中,Twitter 是几乎 PWA 完备的,所以在移动端我也没有安装 App,而是一直使用其 Pregressive Web App。PWA 在移动端,只一个图标放在屏幕上,背后是一个链接,运行时调用 Safari 浏览器,入口本质,同桌面上的书签如出一辙,可以说是书签了换个形式,或者说是一个延伸,由浏览器菜单延伸到了手机屏幕上。如果说入口之间有竞争,这算不算书签的一种胜利呢?